当爹的瞎掰,银行也混账......
法治最前线消息,桂林市民陶先生已故父亲在多年前借用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后八年逾期未还,而陶先生当时并不知晓此事。
如今陶先生父亲去世,陶先生向银行贷款买房时才发现银行已将自己列为“老赖”,这一行为也给陶先生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毫不知情的贷款
陶先生表示,父亲在世时所贷的这笔款项自己根本不知情。“这个贷款我一直都不在家的这个时候,我都不知道有这个贷款这个事情”,如今这笔钱已成为了“呆账”。
陶先生称,当年自己的父亲用自己的名义贷款时自己并不知情,他一直离家在外地务工。父亲去世后不久,某银行去电要求陶先生还贷款时他才知晓此事。
根据陶先生提供的信息,这笔贷款本金加利息已达到6万多元。“以前那个放货的人打电话给我说,这个钱是我爸没去世之前签我的名字贷的款。”
对此陶先生对银行此做法表示不解,称“又不是我签的名,签了名,我已经成年了,为何不经我同意呢?至少有电话,第二年要我本人过去确认吧”
陶先生告诉记者,他曾经多次找银行交涉,但银行方面仍坚持要陶先生还款。因觉此事不合理,陶先生一直未归还款项。直到近期陶先生到银行贷款买房时才发现,自己已被银行列位“老赖”。
针对银行的做法,陶先生坦言目前自己的生活因为此事收到了极大影响。“这个征信有问题我货不到款去买房啊。我在桂林住生活那么久我也想买个房,小孩又在这边读书”
银行的回应
根据陶先生的情况,有关人员找到了向陶先生父亲借贷的银行。但银行方面拒绝了采访,并表示经过调查后会给陶先生答复。截止到9月5日,陶先生也未收到银行方面任何解释。
面对陶先生面临的情况,有关人员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他表示“陶先生的父亲以陶先生的名义去贷款,陶先生本人没在场这个贷款是无效的”。
此外,该法律人士还补充到“陶先生的父亲利用虚假的材料到银行去贷款工作人员也给予审核通过......那就是银行的工作人员与陶先生父亲均不构成犯罪。但是这个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和陶先生的父亲承担,银行不能把陶先生纳入黑名单”
最后,法律人士告诉来访人员,父亲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儿子的名义贷款是违法行为。法律上明确规定,贷款必须在本人知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
即使是自己的直系亲属,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本人的名义贷款也是不合法的。本次事件中,陶先生可向银行主管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爹的做法瞎掰,银行的行为也是够混账!也不知道陶先生今后的日子怎么办?对这件事你怎么看,对陶先生父亲和银行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请大家转发这条新闻后在评论区聊聊!
▍内容来源:法治最前线
▍图片来源:见标注
▍图文编辑:必被LQ的人字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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