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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早看点苏州:120平及以上商品住房取消限购,落实降首付、降利率首付款首付比例二手住房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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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央行:8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1602亿元

9月11日,央行发布2023年8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前八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17.44万亿元,同比多增1.76万亿元。8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36万亿元,同比多增868亿元。分部门看,住户贷款增加392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232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602亿元;企(事)业单位贷款增加948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40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6444亿元,票据融资增加3472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358亿元。

2、全国首批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批

9月11日,自然资源部披露,日前,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泰州市兴化市、靖江市、泰兴市以及宿迁市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六个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这是全国首批由省政府正式批准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明确,六县(市)将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要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管控,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等。

3、第37周重点城市二手房成交微升,一线城市新增挂牌创年内新高

9月11日,诸葛数据研究中心发布2023年第37周重点成交楼市成交周报,指出,2023年第37周(9.4-9.10)监测重点城市新房成交环比下降28.31%,二手住宅成交环比微升0.67%。新房方面,东莞、北京、成都涨幅领先,认房不认贷政策逐步见效;二手房方面,青岛、深圳、上海位居涨幅前三,环比涨幅均在18%以上,同时,杭州、北京成交规模也小幅回升。


1、苏州:120平以上商品住房取消限购,落实降低首套、二套首付比例等政策

9月11日,根据苏州发布官微,苏州最新出台30条政策措施,包括提振和促进消费、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房地产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大力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激发产业发展新动能、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化服务保障举措8个方面。其中关于房地产市场提出,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购买12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首套房、二套房执行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税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

2、兰州:取消住房限购限售,实施“认房不认贷”

9月9日,据微信公众号“兰州发布”消息。甘肃省兰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涉及首付、契税补贴、首付比例、贷款额度等17条措施,本措施自2023年9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文件提出,取消在主城四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登记记簿日期满三年方可上市交易的限制措施;取消现行限购措施。自本措施施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购房契税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全面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兰州市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3、东莞市:港澳居民提供自用、自住书面承诺即可在莞购房

9月11日下午,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港澳居民在东莞市购房的相关资料要求进一步简化。根据通知要求,港澳居民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即可在东莞购买商品住房,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4、东莞: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9月11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其中明确,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东莞市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通过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方式购买的、已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备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计提总额不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养育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按规定比例及规定上限方式申请租房提取的,规定比例从70%提高至100%,1800元规定上限不变。该通知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5、南京溧水区:8月1日至年底前买房发购房补助,“卖旧换新”再给额外补助

据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政府网站消息,9月10日,溧水区发布最新购房政策。对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阶段性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溧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合同总价的1%发放购房补助,以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为认定标准。政策实施期内对住房“卖旧换新”进行额外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南京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溧水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对象,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购房合同总价0.5%的购房补助。支持多孩家庭安居。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含一个未成年子女)在溧水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万元的购房补助。

6、南京:购买浦口区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购房款1%补助

9月10日,据南京房地产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消息,对在南京浦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进行补助。消息称,补助范围包括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可申请购房补助。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浦口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1%的补助。此外,期间出售浦口区自有商品住房并在浦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给予购房款0.5%的补助。符合《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的D类、E类、F类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20万、15万、10万购房补助。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浦口区户籍的购房者,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助。浦口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才,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浦口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40万元购房补助。

7、珠海: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

9月11日消息,广东省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多子女家庭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优惠额度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3年9月7日起实施。《通知》提出,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但不超过珠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同时符合珠海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条件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


1、广州:2宗地块触顶成交,总收金近139亿元

9月8日下午,广州海珠、番禺各1宗地出让,2宗地块总建筑面积41.155万㎡,总起价120.6033亿元;分别为海珠区上涌果树公园北侧地块、番禺区大石街新光快速路西侧地块。最终,2宗地块皆达上限价,总揽金138.6亿元。9月11日,摇号结果出炉,中海以127.9亿元摇中珠海区上涌果树公园北侧地块,山西金振德以10.8亿元竞得番禺区大石街新光快速路西侧地块。

2、上海:拟出让7宗涉宅地块,总起始价约185亿元

9月8日,上海土地交易市场官微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显示,上海市将出让7宗涉宅地块,土地总面积约63.97万平方米,总出让面积约50.14万平方米,起始总价约185亿元,涉及浦东新区、青浦区、奉贤区、金山区、长宁区和静安区6个区域。这7宗地块中,2宗采用“招挂复合”的方式出让,5宗挂牌出让,10月中旬开始组织交易活动。

3、福州:拟出让3宗地块,总起始价近41亿元

9月8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3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称,本次共推出3宗地块,均位于晋安区,总土地面积约为15.76万平方米,总起始价约为40.65亿元。


1、招商蛇口:前8个月销售约2061亿元,同比增加23.72%

9月8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3年8月销售及近期购得土地使用权情况简报。公告显示,8月单月,招商蛇口实现签约销售面积77.2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56%;签约销售金额195.04亿元,同比减少18.18%。今年1-8月份,招商蛇口累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840.6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7.8%;签约销售金额2060.66亿元,同比增加23.72%。

2、中国金茂:1-8月累计取得签约销售金额974.2亿元,同比增长0.52%

9月11日,中国金茂发布2023年8月未经审核销售数据。2023年8月份,集团取得签约销售金额人民币51亿元,环比下降19.91%,同比下降69.13%%;签约销售建筑面积约36.6万平方米,环比增长6.49%,同比下降50.82%。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8个月,集团累计取得签约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974.2亿元,同比增长0.52%;累计签约销售建筑面积约548.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38%。

3、荣盛发展:公布7.3亿美元境外债券展期方案

9月8日,荣盛发展发布《关于境外存续债券展期方案的公告》。公告提到,为维持正常经营现金流,优化债务结构,缓解债务到期压力,避免信用危机,公司拟通过境外关联实体在中国境外对存续债券进行债务管理,展期规模不超过 7.3 亿美元本金及相应利息(包括两笔存量境外债券:2023年 3 月 16 日到期的存续 1.99 亿美元、票息 9.5%的债券和 2024 年 9月 17 日到期的存续 5.31 亿美元、票息 9.5%的债券,期限不超过 7 年(含 7 年)。

4、新黄浦实业集团:将与香港新华集团在城市更新、保租房等领域展开合作

据新黄浦实业集团消息,9月7日,香港新华集团董事蔡捷思、新黄浦实业集团副总经理唐梁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此次合作将建立定期沟通长效机制,围绕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双方逐步在城市更新、代建共建、保租房业务和新能源产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开展全面合作。此外,集团旗下金融子公司,将和香港新华集团全球业务布局的境外金融资源协同联动,探索在金融方面的深度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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