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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推出“10条”措施 建设“市北高新民企总部集聚区”静安区上海市

财联社9月12日电,上海静安区制定了《静安区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市北高新民营企业总部集聚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十条》。静安区对新引进的民营企业总部根据其等级规模及区域经济贡献度,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民营企业总部在本区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结合其对区域经济的综合贡献,给予相应政策支持;支持民营企业总部或其子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改制上市,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总部给予一定奖励;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特殊贡献的民营企业总部,可优先申请享受区域专用落户额度指标。在民营企业总部申请人才公寓、医疗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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