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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南通26条新政出台!大力江海惠企服务业南通市民营经济

刚刚,我市召开

“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系列政策措施”

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相关方面负责人

介绍解读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关于持续回升向好的政策措施

我市围绕扩大内需、积蓄动能

稳定重点行业发展

优化服务4个方面

提出了26条政策措施

扩大内需方面,把消费作为稳增长的重点,提出了3项措施繁荣市场消费,包括释放城乡消费潜力、提振大宗商品消费、打造“南通好玩”城市名片等。

把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提出了3项措施扩大有效投资,包括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扩大产业投资规模、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等。

积蓄动能方面,把科技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提出了3项措施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包括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建设产业科技创新孵化基地、加大金融支持科创力度等。

把工作着力点放到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上,提出了4项措施强化新动能培育,包括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发展壮大生物医药产业、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等。

稳定重点行业发展方面,针对房地产和建筑业发展提出了2项措施,包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建筑业发展等;

针对稳定外资外贸提出了4项措施,包括推动外贸稳中提质、做大外贸发展新业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提升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等。

优化服务方面,着力推动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互促共进,提出3项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多措并举稳定就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有序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等;

持续营造便利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提出4项措施优化服务保障,包括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等。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壮大的若干举措

围绕民营企业关于政策制定

政策落地、行政执法、诚信履约

政务服务、公平竞争

要素保障等问题

我市提出8个方面32条内容

一、优化政务服务,包括便利民营企业准入准营、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开展经济领域中介机构专项整治、提升审批服务水平、持续优化惠企服务、政策服务精准推送、政策优惠直达快享、政策制定更加贴心、涉企诉求闭环管理等。

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包括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优化产业用地模式等。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展直接融资渠道等。

四、强化企业人才支撑,包括加大人才招引力度、提升培育人才强度、优化民营企业人才流通机制等。

五、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包括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梯度培育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等。

六、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

七、浓厚“崇商重商”良好氛围,包括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等。

八、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宣传引导等。

发布会上进行了答记者问

问题1:《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建设产业科技创新孵化基地,请问市科技局有哪些具体政策举措来支撑?

答:产业科技创新的核心是科技创新,科技创新能够为产业带来新的技术、新的产品、新的服务,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近年来,我局积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完善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政策链条。

一是强化基础研究,服务科技自立自强。基础研究是产业科技创新的源头,也是我市科技创新中的短板。今年,我们特别设立了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进一步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万元,资助力度在我市是史无前例的。目的是鼓励从0-1的原始创新,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是积极搭建平台,打通成果转化梗阻。基础研究成果不一定都能成功转化,而概念验证和中试基地就是弥补基础研究成果与市场化之间空白的关键环节。基于此,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政策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的建设,每年按照服务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同时,鼓励技术需求方提出概念验证和中试申请,每个项目给予实际支付费用的20%,最高50万元资助,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

三是布局未来产业,实施重点研发计划。为了抢抓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战略机遇,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下好创新发展“先手棋”。我局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不仅以“揭榜挂帅”方式组织我市优势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还着眼于未来产业布局,增设前瞻性技术创新专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未来网络、第三代半导体、细胞与基因技术、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未来产业前沿技术研发,单个项目资助额度达到100万元。

问题2:我们注意到发改委发布的两个文件都提到用好惠企通平台,推动政策直达、诉求直报,请问目前惠企通平台最新进展情况如何?

答:惠企通平台是惠企政策宣传、解读、申报、兑现一体化的集成式服务平台,方便企业全程网办、快速办理,让企业“找得到”“看得懂”“在线办”,打通惠企政策兑现“最后一公里”。平台去年8月试运营以来,由原先的“惠企政策、政策解读、智能匹配、项目申报、结果公示”五大模块,又延伸增加了“有求必应、同城货多多、作风评议”三大模块。平台目前有5527家企业注册,累计发布各级政策3929项,受理申报846件,兑现资金1.3亿元,惠及企业986家。下阶段,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提升平台功能。

一是加大宣传推广,实现市场主体和涉企部门全覆盖。利用各类新闻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网站等多种渠道,加强信息推送、推广宣传,加大“惠企通”平台服务功能亮点宣传策划,引导市场主体应用尽用。推进各涉企部门全部入驻平台,实行政策发布、宣传、解读、指导一条龙模式,确保惠企政策及时、精准落地。

二是聚焦有求必应,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有求必应模块是政府和企业直接联系的有效沟通平台。注册企业通过登陆惠企通网站,点击头部“有求必应”模块选择诉求分类,填写需要咨询的问题和联系方式,点击提交;提交后,可随时点击诉求标题,查看具体的进度和处理信息,并对已处理的诉求进行评价。后台管理人员对企业诉求和问题进行初步筛选,按照“信息咨询类、政策扶持类、要素保障类、投诉举报类、其他诉求类”进行梳理汇总,并第一时间交办主办部门。对处理事权在市一级的常规问题,主办部门在接到交办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事权在市一级,但内容复杂、调查处理需要一定时间或者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有具体时限的,主办部门在接到交办后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作出初步答复,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办结;对事权在省级以上政府和部门的,主办部门要积极对上沟通争取,并向企业做好解释工作。对超出单个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诉求,由主办部门牵头其他部门会商会办,主办部门汇总办理情况后统一回复;主办部门协调困难的,提交市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三是锚定供需市场,打造本地工业产品生态圈。紧扣强链补链延链主题,持续完善同城货多多模块,平台注册企业通过上传产品信息和实物图片,经后台审核通过后,以细分产业链划分产品类别,不断完善本地工业企业产品大全,促进本地企业间有效供需对接,推动产品信息共联共享,实现区域产业链有序循环。

问题3:最近,我们关注到南京、苏州等周边城市密集发布了一批房地产政策,请问我市在房地产市场方面最近有哪些政策?

答: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优化政策,特别是省内南京、苏州等近期相继出台房地产新政,受到市场广泛关注。

近期,我们和相关部门对主城区正在实施的购房奖补等政策进行了评估,结合其他城市一些好的做法,对主城区购房奖补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文件已经印发,将从本月16日开始施行。

一是提高现有购房奖补政策。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主城区(指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下同)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奖补。

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含),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二手住房的,仍按照原奖补政策执行,按购房款总额的0.75%给予奖补。2024年1月1日后(含)购买二手住房的,将不再给予奖补。

二是实施“卖旧换新”补助政策。在享受购置新建商品住房补助的基础上,对在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主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出售主城区范围内自有住房的(出售旧房日期与购买新房日期相差365日内,对出售和购买住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做要求),再给予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助。

三是鼓励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自2023年9月16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企业一次性团购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按照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助。

四是鼓励“换新购”业务合作。鼓励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合作,由房地产企业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帮助有购买新房意向的居民出售旧房。居民可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并在一定期限内锁定新房房源,待售出旧房后售房款抵作新房购房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居民可解除认购意向书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从9月16日起去年520出台的奖补政策相关条款将不再执行。

此外,我们最近还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房屋征收(搬迁)房票安置的指导意见》,指导各板块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落实政策激励,积极推动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区域优先选择房票安置方式,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接下来,我们还将不断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向稳向好。

问题4:文旅是恢复和扩大消费的重要板块之一,我想请问从即将到来的中秋、国庆一直到年底,市文广旅局安排了哪些文旅促消费活动和举措?

答: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打造“南通好玩”城市名片为主抓手,持续推进江海国际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重点筹划文旅乐购嘉年华以及“秋冬潮玩•悦游南通”文旅消费推广季等,进一步集聚人气、拉动消费。

一是创新推出精彩纷呈旅游产品。针对中秋国庆假日市场,拟举办2023南通文旅乐购嘉年华,发布“南通好玩”秋冬焕新旅游产品、线路和优惠政策,并开展乐队演出、主题巡游、电视塔激光秀表演等活动。为吸引外地游客,我们将与携程合作,围绕“南通好玩”主题,创建包含景区门票、酒店、线路、攻略等一站式展示平台的总入口,举办3场官方直播,推介销售特色旅游产品;与腾讯合作,投放南通文旅图文广告和视频广告。全市52家3A级以上景区、4家省级以上度假区、14个省级以上旅游重点村相继推出近百项活动,比如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颐生村将举办2023农民丰收节;森林野生动物园开展冰雪“家”年华主题活动;启唐城免费为游客拍摄全家福,新增民俗表演,开办非遗市集。同时,皇冠假日、银座花园等40家星级饭店也针对中秋国庆推出了特色套餐和限时秒杀活动。

二是精心策划丰富多彩文化活动。至今年年底,通过市县联动,策划安排800多项文化“大餐”。在文艺演出方面,安排歌舞、杂技、木偶戏、评弹各类演出近400场。各大剧院、小剧场推出舞剧“红楼梦”“只此青绿”等精品剧目演出100余场,南通电视台将于9月15日举办“匆匆那年”群星演唱会。在文化惠民方面,统筹群文演出、展览展示、阅读推广、惠民服务活动200多场,如“风从海上来——上海优质公共文化资源走进南通系列活动”“2023长三角阅读马拉松大赛(南通赛区)”“伶工戏台周周演”等。在文博展示方面,全市博物馆策划举办40多场各类精品主题展览和特色社教活动,如南通博物苑《精神之路——中国共产党人伟大精神文物史料专题展》、江苏省江海博物馆《舰证中山魂——孙中山与中山舰事迹特展》等。我们还积极探索文旅场所延时开放,国庆期间,南通博物苑和“濠西书苑”城市书房尝试开展夜间活动,安排了草坪音乐会、文物故事会、中秋诗集等特色活动。

三是加大文旅产业资金扶持力度。年底前,我们将依据《关于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安排近3000万元资金,用于对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旅游新业态发展、重点文艺精品生产、高雅艺术演出等类型的项目的政策扶持。同时我们还将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持续推进“乡旅E贷”“中银教培贷”等针对文旅企业的金融产品,帮助文旅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问题5:《南通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中提出,要“深化柔性执法理念,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民营企业对此普遍关注。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民营经济领域的重要执法部门,将如何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对民营企业的“无心之过”给予容错纠错机会?

答:当前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不少困难,让经营主体减负前行、渡过难关,是市场监管部门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秉持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执法理念,主动建立并运用首违不罚、免罚轻罚、责令停产报备等制度措施,大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抵制“小案重罚”“过罚不当”“选择性执法”等执法不公问题。 2019年,我们在全省首创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推出1.0版免罚清单,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完善举措,不断优化升级。

今年7月,我们已将市场监管轻微违法免罚轻罚清单升级至4.0版,从原先的“一张清单”拓展至首违不罚、免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五张清单”;清单涵盖事项由最初的29项增加至180项,进一步明确、细化了适用条件;覆盖领域从原来的广告、化妆品等6个领域扩容至市场主体登记、计量、商标、专利、电子商务等27个领域,由“局部试行”逐步达到“全面推开”,涉及领域覆盖面居全省前列。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2638家经营主体实施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与去年同期相比,受益经营主体数增长了82.69%。

同时,包容审慎不是放任不管,“免罚轻罚”不等于“免责无责”。对适用免罚轻罚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采取走访约谈、行政建议、规劝提醒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和合规指导。目前,已梳理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制定合规指引清单107项,详细告知相关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提出合规建议,助力经营主体行稳致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的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完善免罚轻罚行政程序,让“五张清单”和包容审慎执法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充分给予民营经济经营主体自我纠错机会,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市监力量。

问题6:《若干举措》中明确提出,工商联围绕“两个健康”更好发挥作用,请问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举措》,进一步提振市场主题发展信心,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守正创新、争先创优,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贡献力量。

一是将思想引领作为首要任务,提振发展信心。强化思想引领,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学习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张謇企业家学院和全国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独特作用,指导县(市、区)工商联、商会组织举办企业家培训班,全年工商联系统培训企业家2000人(次)以上。开展典型宣传,深化与南通日报、南通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合作,做好优秀通商群体集中宣传,以专版、专栏形式刊登典型企业做法,讲好企业家故事。

二是深化“万家民企大走访”“工商联+”部门合作机制。聚焦企业“急难愁盼”,深入企业,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积极研究和化解企业遇到的难题,全年两级工商联走访的企业数量不少于2000家,完成高质量调研课题3篇以上。服务双招双引,继续组织“百家商会进园区”“千家民企进高校”等系列对接活动,针对重点项目做好跟踪对接,推动项目落地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家主体作用,常态化举办南通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沙龙活动,会同税务、金融、环保等部门持续开展“春雨润苗”、金融“三进”等活动。研究制定《商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在重点行业组建商会的力度,高点定位,打造商会组织建设南通样板。努力实现“双百”目标,三年新增商会100家,市直商会达到100家。

三是致力于南通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警务服务站、商事调解中心、涉案企业合规、商会仲裁中心、万所联万会“五位一体”机制化建设,积极构建法律服务平台体系,全年调解案件数500件以上,解决警务诉求100件以上,涉案企业合规案例数20件以上,探索建立市场化商事调解中心。引导民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公益慈善,做好“万企兴万村”行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

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

精简版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

若干政策措施

(精简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任务部署,加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持续改善市场预期,及时化解风险隐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着力繁荣市场消费

(一)释放城乡消费潜力。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发展壮大批零住餐企业,支持行业商协会等市场主体持续办好四季主题促消费系列活动,打响“惠聚南通•美好生活”消费品牌。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放消费惠民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深入推进“四大商圈、两大集群”建设,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发展首店首发经济。组织开展南通“老字号”巡展促销活动。大力促进农村消费,落实省级资金支持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

(二)提振大宗商品消费。市县联动举办10场以上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电价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等政策。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新增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

(三)打造“南通好玩”城市名片。推动南大街丁古角等特色商业街区以及寺街西南营等历史文化街区提档升级,着力打造一批集文、商、游、娱、购于一体的精致城市空间。鼓励各地开通旅游专线、景区直通车,鼓励各景区结合实际实施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丰富夜间文旅消费场景,探索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等延长开放时间,充分用好南通文旅资源。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支持更多民间投资项目纳入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清单,对清单内项目用地计划“应保尽保”。支持民资重大产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新开工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补助,其中对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项目按25%、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2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亿元。对经认定的专精特新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2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4000万元。

(五)扩大产业投资规模。发挥南通产业投资母基金、南通创新发展基金引领撬动作用,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具有前瞻性的未来产业。统筹使用市级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其中对经认定的新能源产业(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制造业产业链)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足用好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试点补助资金。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入,持续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贷款平均增速8个百分点。

(六)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10+N”弹性出让供应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项目,建筑密度可提高至60%。在县(市、区)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并出具书面承诺函的前提下,对未全部落实排污总量指标的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在规划环评处于有效期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面推行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七)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实施市重点研发计划,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重点产业“卡脖子”技术攻关,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充分发挥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专精特新等高新技术企业开通专利预审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创新联合体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实体型创新联合体运行管理机构根据绩效评价给予运营补助。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科技专家进入我市相关科技、人才专家库和江海英才攀峰人才(团队),符合条件的优先申报省双创计划和“登峰计划”。

(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孵化基地。设立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结合我市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重点资助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性科学研究。鼓励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对输出科技成果和技术到市内企业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励。对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按照上年度服务费用的3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技术需求方提出概念验证和中试申请,每个项目按实际支付费用的20%予以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九)加大金融支持科创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力度,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率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

四、强化新动能培育

(十)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制订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行动方案,培育壮大海洋产业,推动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产业转型发展,培育发展海洋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航运服务业等。对企业新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涉海高端创新平台(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规划建设启东、如东渔港经济区,积极创建启东、通州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支持海洋文旅项目建设,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对海洋领域拥有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前景广阔的符合条件人才(团队),纳入江海英才市级引进专项,特别优秀的,可列为攀峰人才(团队),给予1000万元资助,重大顶尖项目可一事一议,不设上限,优先推荐申报省双创计划和“登峰计划”。

(十一)发展壮大生物医药产业。对新取得临床批件进入临床试验研究并在市区转化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分别按不同临床试验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在我市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且在市区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标准予以补贴。医保部门全面开通创新药物挂网“绿色通道”,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疗机构尽快将国家谈判药品按需纳入药品采购目录范围。

(十二)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制订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支持头部平台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区域运营中心等功能型机构。围绕制造业“智改数转”、服务业数字化、畅通经济循环等方面,开发更多平台企业示范应用场景。

(十三)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发展服务外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设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人力资源等服务行业,按标准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补助。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打造创新集群,大力招引服务贸易、数字贸易项目,对新落户的服务贸易、数字贸易重点项目,按照三年合计1万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五、保持房地产和建筑业稳健发展

(十四)充分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加大购房奖补、“卖旧换新”补助、推进房票安置、鼓励房地产企业促销、鼓励居民团购、鼓励房企经纪机构开展“换新购”业务合作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首套房、二套房执行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税优惠等,指导商业银行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十五)支持建筑业发展。支持企业采取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进入交通、水利、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和市政、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总包单位与银行双方签订存款协议或银行保函等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的1.5%存储,交通工程存储金额不超过(含本数)300万元,其他工程不超过(含本数)80万元。

六、全力稳定外资外贸

(十六)推动外贸稳中提质。积极争取总部订单,对新增进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加强用工、用能、融资、物流、通关等要素和政策保障。加快组建外贸集团,提升外贸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做强外贸产业链。

(十七)做大外贸发展新业态。加快发展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深化中国(南通)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提质增量。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免税,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按照4%应税所得率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八)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并达到一定规模的外资项目给予奖励,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外国投资者以其产生的企业利润、资本公积金等转增注册资本,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支持。支持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对市区获江苏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认定的项目,市级在省财政奖励资金的基础上给予30%的配套资金支持。

(十九)提升出入境和居留许可便利度。允许外资研发中心邀请的、需要多次临时入境的外籍人员,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入境有效期不超过1年、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多次签证。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多措并举稳定就业。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十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对全市在业公办民营和民办养老机构,按照每名入住老人11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纾困补贴。探索发展银发经济,支持多元主体提供适老化、多层次产品和服务。

(二十二)有序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逐步恢复具备条件的校园体育场所向社会开放。通过适应性改造,推动市政务中心大院、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等集中办公区实行开放式管理,具备条件的室外广场、室内卫生设施、除主楼办公停车区域外的其他停车区域均向社会开放。

八、优化服务保障措施

(二十三)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出台延续优化完善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政策,取消矿业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租交易服务收费,继续免收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降低土地使用权交易标准,对中小微企业进场交易减按80%收取交易服务费。

(二十四)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推动银行机构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投放小微企业普惠类贷款500亿元。鼓励各地对符合条件的粮油、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主体贷款予以不超过2%的贴息支持。4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

(二十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出台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基准,全面落实涉企普法责任制,开展企业法治体检。依托“惠企通”平台建立企业诉求直报制度,构建问题“收集—办理—反馈”闭环机制。

(二十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新66条”,营造亲清政商关系,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需必应”,打响“万事好通”营商服务品牌。强化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或者另有规定以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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