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营商环境周报(第75期)|商务部公布一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浙江发布2023年“8+4”经济政策体系知识产权服务业

营商环境周报(第75期)|商务部公布一批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浙江发布2023年“8+4”经济政策体系知识产权服务业


时政要闻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2030年行业营收突破5000亿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30年,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多元化供给持续扩大,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规模以上机构超过2000家,行业营业收入突破50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执业专利代理师超过5万人,诉讼型人才超过8000人,建设一批融入产业、服务创新、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意见》提出,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与产业融合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聚焦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面向产业链、创新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推动优质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和先进制造业品牌强强联合,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知识产权布局突破;推动东部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业率先向价值链高端攀升,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和国际化水平,鼓励中部、东北地区扩大知识产权服务业规模,提升服务水平,支持西部地区引进和培育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加快弥补服务短板;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加强高水平服务供给,助力大型企业加快国际化布局,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围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为企业产品出口、海外投资、技术合作、品牌输出、标准推广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意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培育行动。培育小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精细化、特色化方向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贴身定制服务;培育中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专业化、高端化方向发展,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专业服务机构;培育大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向综合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服务集团,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

《意见》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准入,完善没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人员担任专利代理机构股东的条件,推动国防专利代理机构优化调整,畅通专利代理合伙制企业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制企业通道;推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针对社会影响恶劣、严重破坏行业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人员监管,引导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健全地方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推动完善全国性知识产权服务综合性行业组织建设。

商务部等14部门:确定北京、江苏、湖南、重庆等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

日前,商务部官网发布《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各部门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通知》指出,试点地区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商务部报送完善后的试点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每季度结束后7日内报送工作台账进展情况,按照要求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及时报告试点工作进展及成效、成功经验及典型案例、重大问题和建议等。

地方行动浙江:发布2023年经济政策干货,推出8个政策包+4张保障清单

1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23年浙江经济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出台“8+4”政策体系。

“8+4”政策体系通过“1+N”个政策文件来落实,其中“1”就是近期将由浙江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N”即由各部门细化制定一批配套政策措施,多数会在年初印发实施。

该体系是在全面评估2022年“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的基础上,系统谋划、综合集成而成,包括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

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浙江省将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抓好年度1000项左右省重大项目,确保2023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1万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

在科技创新方面,浙江省将实施“315”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支持打造重大科创平台,加快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在“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包中,浙江省将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先进制造转型升级、优质企业竞争力提升、集群服务体系构建及人才引育、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将实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推动服务业加快复苏回稳,力争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5%以上。

在交通物流方面,浙江省将强化港航基础设施、集疏运体系、国际一流航运中心建设,支持港产城融合发展、港口联动发展,助推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世界一流强港建设,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深化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打造“一带一路”重要枢纽的战略开放通道。

着力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浙江省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继续实施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政策,实施“千团万企”拓市场攻坚行动,2023年,重点支持展会100个以上,政府牵头与企业自行组织的出国(境)拓市场团组1000个以上、企业10000家以上。

此外,在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浙江省将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继续实施常态化补贴政策;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方面,浙江省将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为保障8个领域政策包落实,浙江省制定了4张要素清单:财政金融方面,浙江省将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券、产业基金,促进政策包落地,投放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1600亿元左右;自然资源方面,浙江省供应建设用地40万亩,保障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5万亩,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万亩;能源方面,实施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全力确保能源安全供应;人才方面,加强卓越工程师培养,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对符合全省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目录的人才,分层分类纳入各级人才目录。

重庆:推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 到2023年培育100个“排头兵”企业

日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重庆市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目标:到2023年,内外贸融合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培育3个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先行区,10个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基地,100家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到2025年,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培育5个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先行区,20个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基地,200家以上内外贸一体化“排头兵”企业。

《实施意见》提出了“六大行动”共21条任务。21条任务围绕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目标,结合重庆实际,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一是实施“渝货精品”创标行动。推进自主品牌“走出去”发展,推进标准认证国际接轨以及“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产品对标驱动,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高水平衔接。二是实施“渝城名企”提质行动。培育国际化龙头企业、多元化中小企业、数字化创新企业,加快培育壮大内外贸发展市场主体,提升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三是实施“渝创平台”聚能行动。打造融合发展开放平台、商品汇聚载体平台、产销互促联通平台,搭建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平台,便利企业市场转换。四是实施“渝贸通道”互联行动。建设内外联通物流网络,完善国际配置供应网络,充分发挥通道物流优势,降低内外贸流通成本。五是实施“渝快服务”优化行动。营造优质有序市场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透明便利开放环境、便捷高效政务环境、融合创新育才环境,加快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环境。六是实施“渝政机制”创新行动。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消除内外贸区隔,创新区域协同机制拓展内外贸统一市场,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降低内外贸融资成本,创新陆上贸易规则完善内外贸规则体系,创新要素流动机制激发内外贸市场活力,加强改革创新驱动,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降低企业内外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

陕西:推进更多政务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陕西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把多个相互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到2025年年底前,陕西省各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方案》提出,将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为目标,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整合申请表单、精简申请材料,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

《方案》提出,将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事项业务系统的打通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细化技术对接方案,实现流程交互、数据实时流转,形成通过“一件事联办系统”统一收件、分发,各业务经办系统串并联办理的业务流转模式。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相同材料免提交,最大程度精简填报材料。

《方案》提出,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推进,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PC端、移动端等渠道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在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实现线上“一端受理”、 线下“一窗受理”。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政务专递送达等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送达申请人。同步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典型案例福建厦门:发布2022年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十年间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下降73%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持续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办税缴费更加便利、效率更高、成本更低、更加公平,通过加强智慧税务建设、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等举措,优化税费服务,全力打造厦门税收营商环境新名片。主要的做法如下:

一是借助“互联网+”创新模式,厦门市税务局以网上办税为主,实体办税兜底的税费服务体系,不断压缩办税时长。目前,已实现74%的审批事项“即来即办”,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33项,218项全程网上办;扎实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发票申领已实现90%以上“非接触式”办理。

根据各类市场主体的需求,厦门市税务局充分运用新技术开展精准辅导,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工作,有效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开发“税小夏”智能咨询机器人,提供24小时咨询服务,运用大数据,快速更新推送热点问题、专题指引等资讯;打造税企互动平台,通过建立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对纳税人精准“画像”,推送政策和涉税提醒,企业关注率超95%;推出“系列办税指引短视频”,为不同需求纳税人提供电子税务局端“能看”“能听”“能办”的自助智慧导税。

二是依托税收与信用等大数据,打造全流程线上操作、无须事前提交任何纸质材料的“税银互动”项目。为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非接触式”便捷融资服务。

厦门市税务局将纳税信用管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企业开展精准宣传辅导,提醒企业及时享受便利,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切实提升数据管理企业、服务企业的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宣传、引导企业自我纠错,帮助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在推动办税便利性的同时,也确保了“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2023年1月10日,厦门市税务局发布《厦门市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2022年)》,数据显示2012年到2022年的十年间,厦门税务部门持续优化办税大厅服务水平,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下降 72.73%,窗口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下降 24.4%;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累计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超 2627 亿元,其中税收减免 257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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