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宝库 > 证监会核准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

证监会核准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

1月19日,证监会核准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渣打证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证券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

以下为详细内容:

关于核准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报告》(渣打〔2020〕第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0号)、《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设立渣打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证券)。渣打证券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证券资产管理(限于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股东名称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如下:

上述出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等值金额现金出资。

二、我会对渣打证券章程草案无异议。渣打证券设立后,应当将股东同意的公司章程报住所地证监局备案。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