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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和昌等成立约90亿基金,拟投向深圳340亿旧改项目

每经记者 陈梦妤 每经编辑 魏文艺

1月19日晚间,信达地产(SH600657,股价5.43元,市值154.86亿元)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广东信达地产与关联方中国信达及其下属公司信达资本共同参与认购芜湖信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合伙让企业总认缴规模89.62亿元,其中广东信达地产认缴3亿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3.35%,并对项目进行联合开发建设;信达资本出资认缴10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0.0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泰温茂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温茂豫)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存量债权732100万元(其中中国信达存量债权605800万元)认缴出资,占合伙企业规模的81.69%。

来源:信达地产公告

而泰温茂豫中,中国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现金出资605800万元,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昌集团)及其关联方作为有限合伙人现金出资126300万元,泰温茂豫共持有运昌公司存量债权732100万元。

合伙企业拟投资深圳区域两城市更新项目。截至目前,其中一项目已取得专项规划批复,一期已开盘预售,二三四期在推动拆迁,项目总货值约250亿元;另一项目已完成立项,目前在准备专项规划申报,项目总货值约90亿元。

收益分配方面,公告称,合伙企业投资收益由项目公司或和昌集团及其关联方按年向合伙企业支付。广东信达地产参与项目的联合开发建设,并收取联合开发建设费。允许项目公司实现销售回款后提前偿还合伙企业投资本金及对应的利息。中国信达、广东信达地产在合伙企业中的投资本息未分配完毕前,不向和昌集团分配。

值得留意的是,该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72个月,广东信达地产、泰温茂豫、和昌集团在约定的期限内协商退出时间,项目公司或和昌集团关联方除偿还资金本息外,还应向广东信达地产支付联合开发建设收益。信达方投资本金和收益按约定全额受偿后,信达方以合伙企业清算分配或对外转让份额的方式实现退出。

同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达地产为中国信达旗下房地产上市公司)发布盈警公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较2021年同期下降约40%至50%。中国信达认为,业绩变动主要来自三方面原因,其中受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的影响,集团持有的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估值下降,形成较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浮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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