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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出台56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增值税服务业盐城市

新民晚报讯 (记者 唐闻宜)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6%,全省第一;规上工业增加值(9.3%)、服务业增加值(3.6%)、贷款余额(18.9%)等3项指标增速均居全省首位;11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省前列……2022年盐城的发展成绩来之不易。为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加快推动盐城经济运行整体向好,昨天下午,盐城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及解读《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图说:新闻发布会现场 盐城市委宣传部供图

《实施意见》突出政策精准性、有效性,提出12个方面56条政策措施,涉及各个市场主体,包括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推动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健康产业发展、优化提升政务服务等。

《实施意见》提出,持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自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市财政安排17.3亿元涉企专项资金,聚焦产业链赋能、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发展、旅游业发展等14个领域,集中保障、突出重点,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平台等进行支持。

《实施意见》要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对2023年一季度开票销售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增长达到15%以上的市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市开发区、大丰区)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稳岗留工,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实施意见》明确,加大对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给予审批支持和土地、消耗、污染物排放等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持续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扩面降费,加强对重点外资项目调度服务,营造外商投资良好发展环境。

盐城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顾明东表示,《实施意见》结合盐城实际,聚焦经济运行中困难和问题以及薄弱环节,优化提升服务,加强宣传解读,在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直达共享机制,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持续放大政策效应、提振市场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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