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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下属索贿、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原行长被“双开”

被查半年后,这位已被禁任高管5年的股份行分行原行长被“双开”。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2月10日消息,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争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此前于2022年9月,云南省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云南”曾通报,林争跃正在接受中信银行纪委纪律审查和昆明市监委监察调查。

此次通报显示,林争跃多次向下属索要大额财物,套取金融机构低息贷款转贷授信客户牟利;干预银行信贷事项,违规发放贷款;“靠银行吃银行”,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是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

公开资料显示,早年林争跃曾在工行南京分行工作多年,2004年加入中信银行南京分行。在中信银行任职期间,他曾短暂出任过该行董事会秘书,后又于2017年在任职该行昆明分行行长期间,被罚取消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十年。

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

2月1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称,日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委、昆明市监察委员会对中信银行昆明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争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显示,经查,林争跃存在以下问题:

身为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多次收受贵重礼品、大额礼金,长期违规占用周转住房,出入私人会所;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践踏廉洁底线,多次向下属索要大额财物,套取金融机构低息贷款转贷授信客户牟利;

道德品行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滥用职权,擅权妄为,在重大经营决策方面独断专行,干预银行信贷事项,违规发放贷款;

贪婪无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下属机构套取公款并占为己有。

通报指出,林争跃“靠银行吃银行”,甘于被“围猎”甚至主动寻租,利用职务便利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是隐性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的典型。

此外,据通报,林争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信银行党委研究,给予林争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昆明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任总行董秘领200余万年薪

公开资料显示,林争跃生于1963年6月,现年将满60岁,本科毕业于江苏省电视大学金融专业,后于北京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此外,他还有着中国经济师、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RFP)、美国企业理财顾问师(CFC)等诸多头衔。

2004年3月,林争跃加入中信银行,任该行南京分行稽核部副总经理,此前他曾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一年后,林争跃调任中信银行总行合规审计部,在该部门工作了两年后,他被派往吉林省,负责筹备中信银行长春分行并担任该分行行长。

2011年,林争跃迎来事业的高光时刻,他回到中信银行总行,并被晋升为董事会秘书,进入中信银行高管行列。

然而,林争跃担任中信银行董秘的时间仅仅不到两年。2013年5月,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因内部调动,林争跃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此前,他已担任中信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卸任总行职务后长期留在昆明。

根据中信银行2011年、2012年、2013年年报,林争跃在该行领取的税前报酬分别为245.96万元、214.58万元、275.72万元。

2017年11月,林争跃在中信银行云南分行任职期间,原中国银监会云南监管局曾向该行发了一张240万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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