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惠州发布了新政!
事关大家购买商品房限售年限
2月16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限售年限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年方可转让”。《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释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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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早前发布了
《关于实施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项目
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
01
资格认定标准
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和装配式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应按当地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公积金中心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资格认定。
02
优惠政策
1、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商品住房或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但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
2、符合我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商品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优惠。
3、 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仍按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03
有效期
本通知自2023年1月5日执行,有效期5年。
04
公积金贷款利率
当前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1-5年(含5年)2.6%
· 6年以上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利率不低于3.025%
· 6年以上利率不低于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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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买房提取公积金付首付要求
提取对象
符合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
提取条件
1、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2、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提取额度
1、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
2、如购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亲的共有产权人,有划分产权比例的,按约定比例提取;
3、没划分产权比例的,按人数比例均分。
>>想要了解详细的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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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住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州本地宝综合
▌编辑:小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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